三门峡市不断深化“效能革命”
三门峡市再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119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5项、承接6项、调整4项,取消其他类别职权事项60项、下放4项、承接9项、新列入3项、调整28项,取消证明事项6项。
为持续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效能革命”,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市此次取消调整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将主要从三个方面抓好配套落实。一是抓好衔接落实。各县(市、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并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切实加强监管,持续简化、优化审批服务程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二是推进事项“入网”。各相关部门要借助“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行政职权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达到“三级十同”标准,加快实现审批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对每一个审批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服务指南,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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